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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将联合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 4号)要求,在各地各高校申报、专家论证、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研究确定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其中政法类11个,非政法类40个。青岛大学将联合上合经贸研修院 (青岛)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基地建设设置一年培育期。基地建设高校和共建实务部门聚焦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制定基地建设管理和评价办法,开展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监督制度,对基地实施动态调整,一年培育期满将公布基地正式名单,保证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近年来,青岛大学发挥综合大学优势,专门成立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工作委员会,聚焦“人员培训、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际合作”四大领域,积极推动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依托青岛大学法学学科,汇聚境内外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涉外商协会等领域的高端资源,于2022年7月30日成立了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查明,开办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国际贸易企业合规专题培训班,举办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法律实践与区域国际法的发展法治论坛等,被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确立为“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逐渐成为涉外法治领域、“一带一路”法律智库的重要平台。